使得商标被无效宣告的情况有哪些

2024-2-12 / 0 评论 / 107 阅读

为避免商标被撤销或丧失,企业需尽早投入使用并保留使用证据,规范商标使用,按时进行续展,并注意避免商标成为通用名称。



1、连续三年不使用

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的,导致商标资源越来越少,为避免商标被闲置浪费,商标法规定,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,所以为防止商标被撤三,申请人注册成功之后,一定要尽早投入使用,并且保留相关的使用证据,以防万一。

2、恶意抢注

商标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,也不能用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在使用并有一定名声的商标,对于这两种行为的商标,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如果已经注册成功了,那么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,请大家注意时间,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,超过五年就不能申请了。

3、不规范使用商标

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太注意商标的使用方式,经常出现改变商标字体、图案等常识性错误,而对于不规范使用的,将会受到行政处罚,可能导致商标权丧失,严重的还可能会侵犯别人的注册商标,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,还要承担民事责任。所以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合理规范,符合商标法改动的需要及时做商标变更,不符合商标法改动的,要重新递交注册申请。

4、商标到期未续展

商标有效期为十年,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要进行商标续展,过期未续展可以给予六个月宽展期,期满未办理,商标将被撤销。所以企业如果想一直使用该商标,就要按时进行续展,每十年进行一次,商标使用的越久,品牌价值就越高。

5、商标变成通用名称

商标如果变成了通用名称,就会被商标局撤销,因为商标的作用就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,而且必须要具有显著性,如果一个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,其商标的显著性就会减弱,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可能。

商标作为企业的品牌标识,对于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品牌价值至关重要,因此企业需重视商标的保护和管理,确保商标的有效性和合法权益。只有通过合理的商标管理和保护措施,企业才能确保商标的长久使用和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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